注意事项:
1.首次使用,请先注册。
2.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后,可开始写信或信件查询。
3.答复时限:《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十四条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 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第三十五条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 内提出复核意见。
4.领导信箱的注册用户登录后只能使用领导信箱功能
5.受理范围:对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各项政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对城市建设、城市创建、市场秩序、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对单位、行业以及风景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行为;
行政诉讼复议方面的问题; 其他需要向领导反映的问题;
信件应符合国务院《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
请在来信中注明您的通信地址、电子邮件和真实姓名,以便有关部门及时给您答复。
注册:
1、为了便于您查询结果,请您在首次使用领导信箱之前先注册。再次使用同一用户名写信时不需再注册。用同一用户名反映的问题,可方便地查询历史上不同信件的办理情况。
2、请务必记住用户名和密码和相关提示问题及答案,丢失后只能重新注册,重新写信。
3、为了便于有关部门和您联系反馈处理情况,征求您对处理情况的意见,请您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栏中如实填写。
撰写信件:
用户撰写信件后即可发送到数据库中,撰写信件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请您在首次使用领导信箱之前先注册。再次使用同一用户名写信时不需再注册,用同一用户名反映的问题,可方便地查询历史上不同信件的办理情况。
2、填写发件人姓名(发件人姓名必须真实,以方便和你联系);
3、标题和内容必须完整,内容要真实可靠,你所反应的内容要真实可靠;
4、信件发送后,系统将提示你信件发送成功;
5、同一封信件请不要重复发送,也不要同时发给多位领导,对于重复发送的信件我们将不予受理。
办理信件(查询信件):
1、收到信件后,我们将及时转办;
2、信件处理结果我们将及时反馈给您。
3、当您需要查询时,请您先登录用户名、输入正确密码。
4、登录完毕您即可看到自己反映问题的信件列表,点击某一件信可查询办理状态或答复意见。
相关文件:
包括与信访相关的法规文件。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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