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落实环保督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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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 2018-06-01 |
2017年11月,市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平谷期间,区环保局与峪口镇政府对北京嘉正天成纸塑包装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检查,发现生产车间内有两套纸浆模塑生产线,该生产线包括两台向大气直接排放污染物的燃煤锅炉,擅自投入生产;排污管线上的井内贮存有废水,执法人员怀疑井内废水超标且未做防渗措施。区环境监测人员对井内废水进行取样,后井被挖开,发现井的四壁用砖砌成,井底未做防渗措施,检测报告显示渗井内废水超标。
该公司分别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区环保局责令北京嘉正天成纸塑包装有限公司限期拆除燃煤设施,清运井内废水,处一百五十万元罚款,并将利用渗井排放超标废水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目前该单位已停止生产,燃煤设施拆除完毕,为了落实整改要求且意识到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情况下,嘉正组织本单位人员实施废水清运工作,利用水泵将井内废水抽到运水车内,然后清运至洳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共清运60吨废水。公安机关对北京嘉正天成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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