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区人民政府“放管服”文件清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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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04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40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字〔2017〕22号)要求,平谷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区42个行政机关及16个乡镇政府、2个街道办事处,进行“放管服”文件清理工作。清理范围包括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政府1980-2016年发布的现行有效涉及“放管服”文件。为保证清理全面准确,区政府法制办明确清理标准和要求,指导区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对文件进行有效清理,现已经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审议,公布清理结果如下:
区政府清理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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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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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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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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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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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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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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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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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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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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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属各部门清理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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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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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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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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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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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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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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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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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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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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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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